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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自治区民委到桂林秀峰区丽君社区“民族团结和谐楼院”看望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”、“山歌
2012-1-30  桂林文明网 秀峰区文明办

    秦国明,汉族,78岁,家住桂林市秀峰区丽君社区西凤路13号“民族团结和谐楼院”。近日,广西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调研员黄家旺一行,在桂林市民委政法科科长覃毅学和秀峰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长杨明及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廖四友等同志的陪同下,到秀峰区丽君社区西凤路13号“民族团结和谐楼院”,走访看望78岁的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”、“山歌王”秦国明老师,并督促检查指导秀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活动。

    黄家旺调研员走进秦国明老师家里就被满屋山歌、书画所吸引。当秦老师聊起民族团结事业时,似乎有些情不自禁!因为他是原桂林地区文化局副局长,从事民族工作几十年,今天有自治区黄调研员来看望,心里特别高兴,谈起民族工作来更是如鱼得水。他说:我虽是汉族,却一直以“向少数民族学习,为少数民族服务”为座右铭,40多年来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。他在1978年编写《农民识字山歌》,帮助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村农民扫除文盲,为少数民族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,曾于1990年获得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”殊荣。他在60年代曾有过三次唱山歌到北京的荣耀,1992入选《广西山王小传》一书,2001年获得广西民间艺术家协会颁发的“山歌王“称号。如今,秦老师退休不卸宣传担,热情关心支持社区民族工作,为社区编写了题为《山歌唱响•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歌》,内容有四大板块:一唱民族团结宣传月、二唱《提纲》走进我心中、三唱党的民族政策好、四唱民族团结进步歌等70多首民族团结山歌在社区展览、传唱。黄调研员对秦老师长期以来“向少数民族学习,为少数民族服务”的精神表示钦佩和赞赏。黄调研员还对丽君社区结合实际,建立组织机构、完善相关制度上墙、成立少数民族群众维权服务站、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栏、创办“丽泽情•邻里节”、创建“歌艺楼道”、“温馨和谐楼院”、“爱艺睦邻点”、“工友楼道”、“民族团结和谐楼院”等特色楼道文化开展创建活动给予充分肯定,并对2012年创建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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